为推进 “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建设,支持新能源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新型功能材料与系统研发等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研究工作,根据学校及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方向
(1)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2)太阳能光电转化材料与器件
(3)储能材料理论设计及性能预测
(4)发光材料与器件
(5)传感材料与系统
二、项目设置及申请条件
1、开放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研究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
(2)申请开放课题应尽可能地充分利用本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重点实验室欢迎对上述研究有兴趣的国内外科学家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工作。
(3)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申请者本人必须具备实际负责并主持本课题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4)鼓励申报者与重点实验室相关团队开展合作研究,主要参加成员应至少包含一名本实验室科研人员。
四、申报程序
1 、凡申请本实验室课题者需下载并按照规定格式,实事求是填写《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的能力与水平以及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承诺对申请者的时间和条件给予支持与保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者应于当年指南发布截止期限内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与推荐意见报送本实验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重点实验室指定信箱)。开放课题申报受理自本指南发布之日开始,30天后截止。
3、实验室组织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立项,由实验室提交学术委员会对所受理申请项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案、学术水平和经费预算等进行综合评议并审批。
4、在接到项目批准书和专家修改意见后,申请人将申请任务书修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两周内寄回实验室存档。
五、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时,必须按任务书要求提交以申请人为主要作者并署有“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名称的科研成果。
2、开放课题项目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总结报告》,并由学术委员会审议。
(2)课题所发表的研究论文、专著,获得奖励、专利证书复印件。
3、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所有,论文发表时,本实验室应为第一完成单位,即:中文成果署名为“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成果署名为“Hubei Key Laboratory of Low Dimensional Optoelectronic Material and Devices”;中文成果标注“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以英文发表的书面研究成果需标注“Supported by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Low Dimensional Optoelectronic Material and Devices” and “the grant number of project”。否则,结题时将不予认可。
4、年度进展与经费拨款直接挂钩。如有不能完成课题的,本室将酌情减少或冻结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星辰
电 话:15997310119
E-mail: liustxc@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湖北文理学院 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41053